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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转发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级学生体质测试的通知

    发布者:5123通五湖之利取四海之财发布时间:2023-11-13浏览次数:26

    各学院:

  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》(教体艺〔2014〕4号)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(教体艺〔2014〕3号)有关要求,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,提高大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经研究决定,自2023年11月18日始,开展2023级学生体质测试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测试组织与管理

    1. 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,体育学院负责具体落实,体质测试数据信息须上报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》和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》。

    2.请各学院及时下载《2023-2024学年第1学期2023级学生体质测试日程表》(附件1),通知本学院学生测试的时间、地点等信息。

    3.自2021级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纳入人才培养方案,毕业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方可毕业;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,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。

    4.体质健康测试及格率纳入学院分类考核、专业优化动态调整指标体系,根据排名进行赋分。

    5.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情况纳入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考评指标体系,其中学生参测率、合格率、违纪情况等作为阳光体育运动考评的重要指标。

    二、测试对象及内容

    1.测试对象:2023级全体学生(测试安排见附件1)。

    2.测试内容:测试项目为50m跑(20%)、1000m跑(男20%)、800m跑(女20%)、引体向上(男10%)、1分钟仰卧起坐(女10%)、立定跳远(10%)、身高体重(15%)、肺活量(15%)、坐位体前屈(10%)、(测试评分表见附件2)。

    三、测试地点

    1.西校区 测试地点:第二体育场田径场、第四体育场田径场。

    2.东校区 测试地点:体育器材室门前、田径场。

    四、测试要求

    1.学生体质测试须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(附件2),参加测试的同学携带校园卡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,并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,违反测试规定一律按违纪处理。 

    2.学生确实因故不能按时进行个别项目测试,须提前找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,并按规定的补测时间(附件1)持假条参加测试。

    五、注意事项

    1.测试时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,各行政班级务必按日程表规定时间准时测试。迟到30分钟,取消测试资格。

    2.肺活量测试时,请同学们携带之前学校统一配发的吹嘴参加测试。丢失的同学请自行按标准购买。 

    3.测试时请同学们着运动装、穿运动鞋,提前做好准备活动,测试后做好放松整理活动,服从测试老师的统一管理。

    4.未尽事宜请咨询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    联系人:郭老师  2781101(内线81101)

      

    附件:1.2023-2024第1学期2023级体质测试日程表.docx

          2.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修订).doc

          

     

     

    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

        2023年1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