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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5123通五湖之利取四海之财专业技能课考试要求

    发布者:5123通五湖之利取四海之财发布时间:2024-04-11浏览次数:55

    一、音乐学(师范类)专业考试要求

    (一)声乐教研室

    1.琴时:

    期中50小时;

    期末100小时;

    时间:截止到考试前一周。

    2.曲目要求:

    1)期中考试:大一至大四美声唱法学生必唱一首外语言作品。

    2)期末考试:大一、大二学生报三首作品(美声唱法必须包括一首外语言作品),抽唱一首。

    大三、大四报三首作品(美声唱法加入除意大利语之外的另一门外语),抽唱一首,自选一首。中国唱法学生需提交中国歌剧咏叹调、民歌小调、艺术歌曲三种题材作品抽唱一首,自选首。

    (二)键盘教研室

    1.琴时:

    期中50小时;

    期末100小时;

    时间:截止到考试前一周。

    2.曲目要求:

    第一学期和第八学期:期中一首练习曲,期末一首曲子,体裁不限。

    因为级别不同,所以曲目数量不同,其他学期:期中最多四首、期末最多两首。

    (三)器乐教研室

    1.琴时:

    期中50小时;

    期末100小时;

    时间:截止到考试前一周。

    2.期中考试:

    大一、大二:一首乐曲,上课所学内容(根据指导老师要求)。

    3.期末考试:

    大一、大二:一首乐曲(提供乐谱)需背谱演奏。

    考试内容为本学期所学内容,期中期末不允许内容重复。

    二、音乐学(非师范、大三大四器乐主项)专业考试要求

    1.琴时:

    期中75小时;

    期末150小时;

    时间:琴时以琴房管理系统数据为参考,统计期中截止第8周,期末截止第16周,大一(第一学期)期中截止到第9周,期末截止到第到18周。

    2.期中考试:一首练习曲(提供乐谱),需背谱演奏。

    3.期末考试:两首乐曲(提供乐谱),需背谱演奏。

    考试内容为本学期所学内容,期中期末不允许内容重复。

    三、报曲目要求

    1.期中、期末考试报曲目时务必严格按照报曲目的通知时段在5123通五湖之利取四海之财教务管理系统填报完毕。期中考试曲目未报,可正常参加考试,成绩为原成绩的60%;期末考试曲目未报,该课程禁考。

    2.5123通五湖之利取四海之财教务系统每条只能报一首曲目,严禁一行报多首曲目。

    四、琴时要求

    1.音乐学(师范类)专业:需期中满50小时,期末100小时,以琴房管理系统数据为参考,琴时截止到考试前一周;

    2.音乐学(非师范、大三大四器乐主项)专业:需期中满75小时,期末150小时,琴时以琴房管理系统数据为参考,统计期中截止第8周,期末截止第16周,大一(第一学期)期中截止到第9周,期末截止到第到18周。

    3.期中如未按要求修满琴时,可正常参加考试,成绩为原成绩的60%;期末如未按要求修满琴时,该课程禁考。

    五、缓考说明

    学生在考核期间,原则上不准请假。因患病或其他特殊情况要求请假(缓考)者,必须在考试前按程序办理缓考手续。

    办理缓考的学生请注意以下事项:

    1.缓考原因(包括因病、因事、或其他原因)必须据实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    2.经批准缓考的学生,如无不可抗力情况,于原考试时间后一周内完成补考。考核方式内容由各教研室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执行。

    3.其他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,教研室同意后报学院研究决定。